按照上级要求,龙门园区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从9月下旬开始,组织各村开展对60岁以上农村退伍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这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体多,社会关注度和政治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各级民政工作者怀着对老军人的特殊感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历经政策培训、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和村初审、到洛龙区和伊川县查阅提取档案等阶段,初步认定了64名符合条件者。下一步,办事处将和社会事务局、武装部等单位对其中9名无档案人员进行会审并完成所有人员的认定审批。经认定的人员元旦前将领取首批4个月的补助金,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十元。以上人员补助金人均已达50元。